閥門電動裝置是實現閥門程控、自控和遙控*的設備,其運動過程可由行程、轉矩或軸向推力的大小來控制。由于閥門電動裝置的工作特性和利用率取決于閥門的種類、裝置工作規范及閥門在管線或設備上的位置,因此,正確選擇閥門電動裝置,對防止出現超負荷現象(工作轉矩高于控制轉矩)至關重要。通常,正確選擇閥門電動裝置的依據如下:操作力矩:操作力矩是選擇閥門電動裝置的zui主要參數,電動裝置輸出力矩應為閥門操作zui大力矩的1.2~1.5倍。
輸出軸轉動圈數:閥門電動裝置輸出軸轉動圈數的多少與閥門的公稱通徑、閥桿螺距、螺紋頭數有關,要按M=H/ZS計算(M為電動裝置應滿足的總轉動圈數,H為閥門開啟高度,S為閥桿傳動螺紋螺距,Z為閥桿螺紋頭數)。
操作推力:閥門電動裝置的主機結構有兩種:一種是不配置推力盤,直接輸出力矩;另一種是配置推力盤,輸出力矩通過推力盤中的閥桿螺母轉換為輸出推力。
閥桿直徑:對多回轉類明桿閥門,如果電動裝置允許通過的zui大閥桿直徑不能通過所配閥門的閥桿,便不能組裝成電動閥門。因此,電動裝置空心輸出軸的內徑必須大于明桿閥門的閥桿外徑。對部分回轉閥門以及多回轉閥門中的暗桿閥門,雖不用考慮閥桿直徑的通過問題,但在選配時亦應充分考慮閥桿直徑與鍵槽的尺寸,使組裝后能正常工作。